如何区别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

2025-05-15 18: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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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主要区别不是价值大小,而是使用年限.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以厂房机器设备等劳动资料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产,其价值按磨损程度分多次逐步转移;而一些小工具和实物器材,其使用年限在一年左右,或者在一年之内就报废的,都属于低值易耗品.

回答2:

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均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作为低值易耗品。

回答3:

你自己也说了,固定资产是2000元以上的物品,你是做房产,固然,房产就是固定资产呀.
低植易耗品是在生产过程也能消耗的产品,如:剪刀,钳子,锤子等小工具.
一般来说,在施工建筑单位,2000元以下购买只要在生产中起辅助作用的物体,都是低值易耗品.

回答4: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企业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却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但这类资产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不能超过这两类资产可收回金额总额。
6.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时,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