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按照下列级别分:总警监(总警监、副总警监)、 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 警督(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 警司(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 警员(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共五等十三级。合同人员和临时工是不授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