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发回一审重审,被告是用直接送达传票传达的,可被告和他代理人都没来,但还是开庭了。开庭时,法官宣读的是三位法官名字,可就一个法官开这算吗?现在要下判决了,法官通知我又要开庭,怎么回事是?被告还要直接送达吗?【被告和他代理人都不来还可以继续可以开庭吗】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