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经过别人同意将那个人不文明的插队行为拍视频传上网,我有3万粉丝,请问我属于侵犯别人隐私权吗

2025-05-21 15: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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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经过别人同意将个人不文明的插队行为拍视频传上网,属于侵犯别人隐私行为,但是这个隐私权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他侵害大家的利益,当然,还要适当遮挡一下面部,或者打马赛克为好。
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权。即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失实或者不当,有可能构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誉权或隐私权,也不会构成侵害肖像权。

回答2:

褒贬本来就是一体存在的。
你发视频本来是要同时存在褒贬,要接受真粉和黑粉的评价,我们知道其实这是倡导文明行为,并不是真心要诋毁一个人。其实只要是有益的地方大于弊端就可以,就比如吃药,药总有副作用,但是能治好病就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