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县民政局对下岗退伍残疾军人如何安置重新上岗

湖南衡东县民政局对下岗退伍残疾军人如何安置重新上岗
2025-05-12 18: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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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全国、湖南、衡东县民政部门没有对已经安置工作三年后,下岗的残疾军人有义务、责任安置工作、上岗的!我们残疾军人就是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优待而已,在安置和重新安置上绝对没有理由和依据,可以违反安置法规规定的。

民政系统安置办主要安置工作责任:1、对于当年的退役军人,依据国家法规具有安置工作条件的安置工作;2、保证每一个被安置的退役军人具有三年稳定工作期,三年内如果被安置对象非本人原因(安置单位改制、破产等)而致下岗失业的,退回民政局安置办重新安置工作。

需要强调的就是,对于退役军人而言,不管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复员、转业的;一旦离开部队后就是普通公民了,只是你是个曾经当过兵的荣誉、户籍本“兵役状态”栏记载了“服役”两个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