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等同于自杀,违章指挥等同于谋杀。

违章等同于自杀,违章指挥等同于谋杀。
2025-06-22 01: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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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安全工作有这样一种普遍的说法:“习惯性违章作业无异于自杀”、“习惯性违章指挥等于杀人”。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而引起的,且大部分都与习惯性违章有关。
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就突出表现在一个“习惯”上。人们对偶然发生的违章行为看得较清楚,纠正也较容易,而对习惯性的违章行为,由于见得多了,反而认为是正常行为,这种潜在的险情一旦与环境或某种因素结合,就会变为现实的事故。
并不是每次习惯性违章都能引发事故,这也是侥幸心理一直存在的基础:“多少年都这样干下来了.也未见出什么问题”;“哪有这么巧啊”……但事实上,是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其结果会完全不同。
在作业现场,有些员工戴安全帽敷衍了事,带子不系在脖子上,结果坠落时,人还没落到地上,帽子就已经掉在地上了,一点也没有起到保护作用! 某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一脉相承,一些员工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也还是“旧习不改”,并逐渐演化为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规则与潜规则,就如硬币的两面,如影随形。在一个健全的企业内,两者其实是一种博弈的关系,企业往往就在这种博弈中求得和谐发展。
一种是公开的规章制度,另一种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游戏规则”。如何从制度上弥补现有规则的不足或者填补现有规则的漏洞,是在博弈中取得先机的关键。
在这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的。是一项项精心制定的制度怎么变成了空壳?我们在机制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事实证明,纠正一种具体的违章行为比较容易,但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易事,这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需要从机制上找出路。
要根治习惯性违章,就不能有下不为例。必须严厉惩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是因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到底,从严惩处。即使没有酿成事故的,对违章也要严肃处理,在员工。中真正树立起“违章就是隐患、违章就是事故”的思想。
个人无违章,可保“零事故”班组;班组无违章,可保“零事故”车间;车间无违章,才能保“零事故”工厂。
惩罚只是一方面,要见到好的效果并能长期保持,还要提高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这才是战胜潜规则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事故最大的隐患在于违章,根除安全隐患必须首先根除违章。随着安全意识的提高,这种主动性也越发突出。在这方面,有的单位则相对灵活,在作业现场会互相提示。如果有人一时匆忙忘记了某些事项,其他人会开玩笑地说“拿出100块钱来,中午吃饭’’。恍然大悟的人自然会急忙改正,并保证下次一定注意。
习惯性违章在众人的监督之下将无立足之地。
规则与潜规则的碰撞肯定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从企业长期的发展来看,必定要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规则和制度也必将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流。而当规则变成主流,并且演变成人们潜移默化的行为模式时,企业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