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交通规划建设的前瞻性,“楼”和“路”统筹谋划,“住”与“行”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努力扩大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控制机动车总量,加强机动车使用管理。一是对机动车(不含承担公共交通功能的机动车)牌照使用权拍卖,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二是大幅提高停车费用,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三是行政手段限制机动车使用。
改革运营方式和管理方式,把出租车纳入公共交通工具范畴。可考虑政府直接把出租车特许经营权依申请出让给社会个人,司机(社会个人)携带自有车辆按统一规定改装符合安全营运要求,司机在接受政府统一规定的营运价格后获得营运资格,司机扣除支出成本后从乘客消费支出中获得收入来源,出租车司机日常管理由行业协会负责。
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运用经济等多种手段引导居民理性选择出行方式。
分散城市功能,实现区域城市化,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