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5-05-17 2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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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回答2:

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同时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2、公司所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时需加盖公司的公章,以及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委托代理书应该明确写明具体需要委托的事项、被委托人的时间期间和相关;
3、公司所出具的注销分公司决定,并有注明注销分公司的详细原因;
4、如果分公司是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则需要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副本;
6、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3: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一、公司可以对分公司进行注销的情况: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及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注: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将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进行提交。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的注销流程:
1、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2、税务审计(进行公司清算);
3、进行税务注销。分别依次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4、进行工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回答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 3

    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 4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 5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6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 7

    上面列出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回答5: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