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使用现金提前还款”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生效的借款合同。) 2.一般情况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第三方还款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夫妻代为办理提供结婚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单位代办需单位公积金代办员提供单位代办承诺及代办员本人身份证,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3.一般情况需提供: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受委托银行的一类卡。) 4.一般情况需提供:主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合法、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