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提供的情节,你的朋友是不构成诈骗的,因为诈骗一般是出现在刑事犯罪里的,而你跟你朋友的纠纷显然属于民事纠纷。基于民事方面的责任,既然是你朋友写的欠条,不管名字是否真实,只要你能证明是他本人写的就是应该由他赔偿的,例如证人、或者根据笔记鉴定都是可以的。
兄弟,这个难了,如果他还钱就什么都不算;如果他不还,到时候你没有证据证明他欠你钱啊,如果有证据就可以构成诈骗,如果没有,那,你的钱就是没了。你朋友既然这么做,可能他就没打算还你的钱。慎重,兄弟。
不构成。写欠条并没有说不还。但是他不用真名写,确实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