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这要看你这部分补贴怎么算的,如果是在总工资里扣除计算的,那就是你所以工资的税点。不用额外缴纳。第二种属于补贴类型的,需要给对应的票据也不需要缴税的。一般椒图补贴饭补都是包含在工资里面的,为了减少基本工资应缴纳的社保比重
这个是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单位不能以此名义发给职工奖金,否则就要纳税了。
工资中饭补、交通补贴等补贴都是要交税的。
如果是和工资一起发的,就会算在工资里,属于交税范畴,单独发放不属于,不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