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出差期间因车祸死亡,肇事车主已赔偿,他的公司是否还要给予工伤死亡赔偿呢?

2025-05-21 1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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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中明确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应给付的相关赔偿费用,企业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职工或者其家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该法规意义很明确,即:交通事故中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对人身伤害是不重复赔付的。
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后,就上述问题并未作出规定,而且国家也并没有废止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因此按结合这两个法规来讲,《办法》第28条还是具有的“工伤保险实行差额赔偿的原则”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和工伤不能双陪,先由交通肇事方赔偿,不足部分按工伤陪,即“工伤保险实行差额赔偿的原则”

回答2:

出差期间并不都是工作时间的啊。不然的话,加班工资吓死人了啊。主要看是否是工作时间出的车祸。

回答3:

如果你朋友当时开车是为了工作,那么公司是应该赔偿的。

回答4:

想要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