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回家途中被电动车撞断了小腿,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所以对方也没陪多少钱,

2025-05-16 16: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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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社保局为什么不给我报销,有什么依据?】:不给你报销,最大的可能就是你不构成工伤,不能要求工伤赔偿。因为你负事故主要责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我该怎么办?】:你的所有费用,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比例可以是40%-20%,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你二次手术的费用,也同样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等二次手术实际发生后再起诉,也可以现在与对方协商将二次手术的费用先支付给你。

回答2:

好像有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