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
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
表8.0.5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的关系 居住区道路 小区路 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建筑物面向道路 无出入口 高层 5.0 3.0 2.0
多层 3.0 3.0 2.0
有出入口 ---- 5.0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高层 4.0 2.0 1.5
多层 2.0 2.0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
注: 居住道路的边缘指红线; 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