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做法是对的,是合法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休假,不算试用期内,干满三个月后才算出试用期。试用期可以双向选择。
1 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3个月。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该2个月;
2 试用期延长3个月,没有法律依据;
3 如果马某可以胜任公司公关部,做资料翻译工作,公司应该转正。
不合法。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甲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