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清楚探亲对象为三等亲内的资讯是从哪里得知的,但是台湾目前还未开放三等亲以内亲属探亲哦!
以下是来自台湾陆委会的讯息,提供您参考:
(2011年11月)
针对大陆亲人来台探亲、探病问题,主管机关内政部已修正“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相关规定,放宽探亲、探病之亲等及探亲之停留期间。相关规定如下:
(一)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有二亲等内血亲且设有籍者,得申请进入台湾地区探亲
1、大陆父母(一亲等内血亲)来台探亲停留期间不得逾3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来台次数不得逾2次;但大陆配偶有怀孕7个月以上或生产、流产后2个月未满,其大陆父母亲来台探亲停留期间不得逾3个月,得申延次期1次,每年在台停留期间不得逾6个月。
2、大陆兄弟姐妹(二亲等内血亲)来台探亲停留期间不得逾2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来台次数不得逾3次。
(二)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有三亲等内血亲、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且设有户籍者,如有因患重病或重伤,而有生命危险或年逾60岁,患重病或受重伤之情形,得申请进入台湾地区探病,每次停留期间不得逾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