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出资人的问题

2025-06-22 16: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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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假定,该公司的经营项目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一、)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为,乙的100万,丙的50万,一共是150万,超过注册资本的20%。《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二、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170万多于400万的30%。
三、公司出资人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成立起2年内缴足。理由见上述公司法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