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办理。如果工伤基金不能报销,由公司负责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跟医保无关 落实新单位是否买了工伤险,买,要求新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发认定书,去指定工伤医院治疗,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根据级别申请工伤费用,没买,费用由单位承担。
发生的工伤费用由单位承担,新员工入职当天单位就要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在社保未生效期间有员工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所有费用。支付标准参考当地工伤管理条例。
直接由新单位上报工伤,认定并报销所需费用,不用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