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 对于 65 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 2 粒,65 岁以上患者每晚 1 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 2 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 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 7 天连续给药 5 天(剂量同上)、停药 2 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 6 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 2 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 1 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 2 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不晕就不用吃了,但是最好找中医面对面详细辩证,看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晕,提前调理预防再一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