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或者直接用于餐饮服务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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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
8—2011
问答》对预包装食品的上述两种情形进行了说明。
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
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
)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
el
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一是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应包括食品名称、
配料表、
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
他需要标示的内容。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
/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表面上看,gb7718—
2011对上述两类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要求不同。主要是因为标签信息的传递对象不同,
一个是消费者,一个是食品生产加工者,实际上,对于这两类预包装食品标准要求标注的事项是相同的,
只是要求的标注形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