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当时审离婚案件的法院调取档案中的民事判决书,法院档案室会盖上法院公章,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人已经死亡了,婚姻关系自然消失,没有再拿“离婚判决书”的道理。还有,你拿了法院新的判决书,就可以行驶权利,搞不搞这个公证,也没有意义了。
在这样的事情找不到人你可以去民政局找以前离婚手续办事的地方,可以查一查让写一张正明以离婚多年万卜就可以了吗?麻烦也是找手续得办。
这种情况公证处会告诉你怎么办,一般是到所在社区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可以去法院出份复印档案。或到居委会出份证明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