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住房不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025-05-14 04: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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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住房肯定不能够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须同时符合5项条件。


5项条件具体包括:

  1.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含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含3.3万元);

  3. 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4. 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5.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这些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其中第二条标准,以后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会适时适度调整。

回答2:

  不能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有一条是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每个城市的申请条件不一样 但基本的如下:

  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应依法履行相互间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一、下列情况计算家庭收入

  (一)工资、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

  (二)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困难生活补助费等各类补助、补偿费。

  (三)退休费、养老金、救济金、退职金、辞职金。

  (四)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参加储蓄式养老保险后领取的生活补助费,以及退出储蓄式保险后获得的收入。

  (五)各类博彩、财产继承、受赠及存款本息、红利、有价证券、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

  家庭中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员所从事劳动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如实际收入难以核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核定家庭收入时,有下列情况的,其家庭收入计算如下:

  (一)申请对象每月家庭收入不稳定的,一般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二)家庭中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扣减学生学费;

  (三)家庭中有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国家部、省级正规院校统招录取的大学生的,可将其在校生纳入家庭成员一并计算。对自费、择校、家庭经济状况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不予纳入。

  同一家庭成员中有城市和农业两类户籍的,应先根据其家庭总收入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比例。

  家庭月人均收入比例小于1的家庭中,具有当地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三)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四)家中饲养、栽植高消费的观赏性动植物的;

  (五)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六)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保障金或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

  (八)不符合有关条件的;

  (九)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

  (十)申请人拒绝接受低保工作机构有关情况调查的;

  (十一)群众反映强烈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按时领取保障金,无正当理由超过40个工作日未领取保障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此后要求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新申请。

回答3:

每个地区可能政策不同。

回答4:

这个应该是国家具体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