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判缓刑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把新罪的刑期和旧罪的刑期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合并执行。
2、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若发现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被判缓刑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把新罪的刑期和旧罪的刑期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合并执行。缓刑考验期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把新罪的刑期和旧罪的刑期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合并执行。
2、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若发现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你所述的是缓刑的撤销问题:据我国刑法对此的规定为: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因此,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的人员在未满缓刑期间再犯同样的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依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至于应向何部门的举报问题,我认为向公安机关较为适宜。
向公安机关举报就可以了,记得拿报警回执,然后等处理结果。公安机关不处理的话,你就拿回执去检察院举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