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工厂工作了18年,现在工厂宣布倒闭,但是一直没有签合同,我受不受劳动法保护

我能不能得到补偿
2025-05-16 23: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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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虽然你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依据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但你必须要保留能证明自己与工厂之间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考勤、工资卡、上岗证、社保证明以及工友的证明就行了。
关于赔偿,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说你应该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