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3月26号 进的厂 ,签了一年的合同,至今还没找我续签合同,如果工厂现在找我续签合同

2025-05-21 01: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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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上班的,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1、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你有权利拒绝并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你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实际上已经履行不能的,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如要求继续履行且履行有可能的,该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3、如用人单位提出并和你协商一致解除该事实劳动关系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的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的,视为一年)
  4、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与你补签劳动合同,你拒签,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终止与你的该事实劳动关系。但你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