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离家出走警察会不会管?我有精神病的诊断在身,但没有伤人行为,不会去做违法的事。去外地打工,会不

2025-05-18 17:54:4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是正常人,在年满18周岁时候就属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这种情况下离家出走,警察是不会管的。
  如果是精神病人,就属无民事行为能力和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种情况下离家出走,如果病人的合法监护人报警,在病人失踪24小时后,警察会受理失踪报警案件。如果警察发现失踪人员,会和病人监护人联系。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是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间歇性精神病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间歇性精神病人。其中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其精神状况正常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根据公民的意识能力或者智力状况确定的,一种从年龄上推断公民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因此规定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种是因为患有精神病而导致的意思能力受限制。
  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即使其身体有缺陷,并不影响其正常的思维意识,除非其年龄在10~18周岁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