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不到年龄上班了(17岁以下),不管你用的是那个人的身份证,你辞职他不让你走,你就说你去告他,现在广东对用童工罚的很厉害,人事部一定是怕的,所以,你说,不给解决辞职,不让走,你就去告,这样,肯定有效果~!
不管你以什么名义进的企业,都可以说是在试用期(暑假也就是45天左右嘛),提前三天辞职就行。不让你走那是不对的,他要是扣你的工资可以举报的。
任何工厂是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辞工的但是需要提前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书面通知(分正式员工和试用期间员工)
一个电话打到劳动局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