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可能引发腐败行为的工作岗位:包括拥有一定权力的重要岗位(如审核审批岗位),与纳税人经常接触且承担管理、检查职能的岗位2、有可能引发腐败行为的工作事项,如利用行政处罚权中的自由裁量权为自已谋私利3、有可能引发经济腐败行为的时间,如重大节假日收受纳税人礼金礼券礼物等; 4、有可能引发生活腐败行为的场所,如接受纳税人邀请到各种消费娱乐场所参加各类非正常活动等。 风险点应该就这几个。。。摘自无锡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