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妃子>=王爷>=公主<=太子、
太皇太后,太上皇,皇太后才是前几位
顺治六年(1649年),清宗室爵位定为十四等。分别是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
亲王和郡王的嫡福晋所生的儿子年过二十岁,由负责皇室事务的宗仁府行使考试后,亲王子封为世子,郡王子封为长子,以待其父爵位。其余子及非嫡子经考试后分等受爵。
受封爵位后,亲王每年银子的奉禄是一万两,世子六千两、郡王五千两、长子三千两、贝勒两千五百两、贝子一千三百两、镇国公辅国公七百两及相应的奉米。其余还有土地、庄园和户人,由内务政在皇家土地上拨给,不得而知私自占用老百姓的。
*公主的册封
清代公主册封的等级是如何确定的?按清代规定,公主由中宫(皇后)生者封固伦公主,由妃、嫔生着封和硕公主,固伦公主品级相当于亲王,和硕公主品级相当于郡王。亲王以下所生女统称为格格,也有等级之分。亲王女封为郡主,又称和硕公主。郡王女封为县主,贝勒女封为郡君,县主和郡君统称为多罗格格。贝子女封县君,又称固山格格。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封山(音)君。 。
清世祖顺治十五年,采用礼官的建议: 乾清宫设夫人一名,淑仪一名,婉侍六名,柔婉、芳婉各三十名; 慈宁宫设贞容一名、慎容二名,勤侍人数不定; 女官设置遵照明朝的六局一司。 建议通过而未能执行。
清圣祖康熙以后,重新制定施行了妃嫔等级。 皇后,居中宫。 皇贵妃,一名。 贵妃,二名。 妃,四名。 嫔,六名。 贵人、常在、答应,人数不定。 诸嫔妃各分居东、西十二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