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用手机,老师没收或损坏,要求赔偿后,学校因违反校规开除学生。请问学校或老师有权利吗?

2025-05-24 05:42: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高中生有权利使用手机。但违反校规就不行。
2、违反校规班纪,老师有权没收,但损坏当然不行,侵犯物权,在证据上可能无法支持,说不清楚究竟是原来就坏还是老师弄坏。
3、违法校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学校开除也有权力,高中了,又不是义务教育阶段,非给你上学不可。
4、校规当然不能违反法律,违反了就无效。
这种情况,一般就认为自己错,老师学校也无法明确责任说就错,只能算了。

回答2:

1.如果在不违反规定前提下,学生使用手机是自由的。
2.老师有没收权利。但没有损坏权利。如有损坏应赔偿。
3.学生如有违反校规,是可开除的(但前提 学校要名文规定:比如在学校期间学生使用手机开除处理等。如果没有。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4.如果 校规包含 第3条说明的。学校有些过当,直接投诉教育局 就可以。)

回答3:

高中生有权利使用手机!如果老师没有在你违反纪律时而没收手机这一定是个错!使用手机违反校规还没有到被开除的程度!最多也是处分!没有谁能违背法律

回答4:

绝对没有权利!显得很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