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今年辽河两岸占地补偿款是多少

2025-05-10 1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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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政办明电[2009]174号关于实施辽河干流河道生态工程建设的通知,其中第五项资金筹备为:省补助工程建设资金(不含土地征占费用)的60%,其余部分由各市自筹。各县(市、区)负责解决工程征占地问题,为此2010年4月16日新民市召开市长业务会议,下发关于全市河流生态建设有关工作的市长业务会议纪要,工程占地补偿标准确定为农民家庭联产承包地600元/亩,集体经济组织土地300元/亩。按此标准每年补偿一次,先期执行五年,以后根据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价格适当调整。

回答2:

http://www.lngtgh.com/

一、根据《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5]64)号规定,土地现状图上是未利用地,现状是耕地的,应认定为耕地,即征地时按耕地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按《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按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耕地保护处 2007年11月13日

回答3:

200

回答4:

一般这种应该还是要分地段,有可能有些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