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购车发票上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格,所以购车缴税证明和购车发票金额是不一样的。
【法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个人建议】
对于购车税来说,必须要依法进行开具的话,虚开发票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在车购税上面有一个最低计税价格,这也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在税务征缴的时候,车购税征税系统会自动对比两个价格,如果不含税价格高于最低价格的话,那么就按照不含税的价格,如果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话,则会出现车缴税证明和购车发票金额不一样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一、补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具体程序为:
一、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二、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三、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二、联次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 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购车税应该是按购车发票上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征税的,但车购税还有一个最低计税价格,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在征税时车购税征税系统会去自动比对两个价格,如不含税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按不含税价格,如低于则按最低计税价格。你的购车发票20.78万元,换算成不含税价已经低于这个最低计税价,因此车购税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你的购车税证是195000,应该是这个最低计税价格。如果你的实际成交价格和购车发票的金额是一样的,4S店应该没有逃税。不过你买的什么车呀,能谈下来这么多吗?3万元呀。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明确,车购税条例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会根据你的购车发票项目计算出你的组成计税价格,并不一定是按照你的发票总额来计算车购税的,跟4S店逃税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