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
“两学”课程补修班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中职、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继函〔2010〕14号)和江门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承担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幼儿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工作的函〉的通知》(江教人[2011]6号)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申请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补修“两学”(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我局根据省要求指定并委托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开展补修培训。培训信息由上述三所学校分别通过本校网站等有关信息渠道发布。
根据《广东省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试行)》 “专任教师100%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请各地各单位统计好“江门市专任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附件3),6月10日前报送江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卫华,电话兼传真:3871271,电邮:lwh0111@126.com),同时对需要补修两学人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需要补修师范类本科《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按附件4要求于6月7日至16日直接到五邑大学新会楼三楼302室报名(政法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区老师,刘老师、黄老师,电话:3296515、3296511。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需要补修师范类专科《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请按附件5要求于6月7日至10日至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环市校区1号楼二楼继续教育部(环市二路14号,原江门教育学院)报名,联系人:邵老师、李老师,电话:3508206。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培训对象为非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条件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省教育厅粤教继函[2011]4号有关规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及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补修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的人员请按附件6要求于6月7日至20日至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培训处报名,联系人:魏老师、古老师,电话:3780893,传真:379966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继函〔2010〕14号)
2、江门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承担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幼儿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工作的函〉的通知》(江教人[2011]6号)
3、江门市专任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
4、五邑大学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通知
5、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通知
6、江门幼儿师范学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通知
7、江门市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报名表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2012年的教师说课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在哪里报名呢?网站的地址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