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保险理赔后,第二年续了保病情复发还能理赔吗?

2025-05-20 13: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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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2月3日消息生病不赔去世也不赔,今年11月初,半岛网报道了胶州市民郑先生反映平安保险不履行合同,但是保险公司却反称其骗保,拒不赔付。(原稿)近日,郑先生取得了相关的录音证据,证明购买保险前保险公司知道其母亲是带病入保,但事情反映到保险协会后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份录音“含金量”不足,建议其投诉走法律途径。

  生病不赔去世也不赔 市民称入保险是“白给”

  去年8月份,郑先生的母亲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了智盈人生附加意外险,年交保费4000元,保额8万元。一共要交15年,在保险期内,大病最高保额是8万元,身故有身故保险金。09年11月份,其母亲突然头痛进了医院,被查出是脑出血,但是保险公司却称“入保前三个月是观察期”为借口,拒绝履行合同。

  之后郑先生母亲去世,合同上写的身故保险金也拿不到。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郑先生母亲带病入保,没有和业务员说明,因此属于“骗保”。但是郑先生反驳说,当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知道其母亲患有高血压,只要找出来让他证明一下就可以,保险公司却表示,目前该业务员已经离职,也没有义务帮助郑先生找这个证人。

  有证据仍无法合理理赔 顾客称平安保险只为赚钱

  近日,郑先生再次联系到记者反映,前段时间,他已经和当初办理保险的业务员联系上,也取得了相关的证据录音,该业务员承认自己知道郑先生母亲患有高血压,属于带病入保。“几天前我去保险公司的时候,他们让我把录音拿给他们听听。”郑先生说,当时平安保险胶州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听了录音后,就告诉他,可以给1万元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合同不存在问题,之前保险公司所说的“骗保”不成立。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业务员和投保人签合同是一种职务行为,代表了保险公司,合同的顺利签订视为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该投保人,不允许解除合同。“既然合同不存在问题,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不能说觉得自己赚了就履行合同,亏了就说别人‘骗保’。”郑先生对于最后的处理结果仍不满意。

  不满保险公司“耍无赖” 市民无路可走会诉诸法律

  12月7日下午,郑先生再次联系到记者称,自己曾给保监局打电话,投诉平安保险。因为手头有录音,一切证据都对自己有利,那么保监局介入后事情应该会很快解决。但是12月3日,保监局电话通知他,这件事保监局不参与协调,只是给了一个保险协会的电话,让他们来协调。

  日前他根据保险协会的要求,提供了书面材料、病例以及录音等,但是保险协会听了之后却表示这个录音不是在签合同之前录得,所以不能算是证据。最后协调无果,对方让其走法律途径,到底有没有效,让法院来裁定。

  郑先生说,他没有故意闹事的想法,就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我还有个弟弟在上高三,这两年父母也接连不幸去世,我非常需要这笔钱;其次,我还要为母亲讨回一个公道。”郑先生说,母亲生病的时候不赔,去世了也不赔,那么大家还买保险干什么。

  保协称录音“含金量”小 建议找业务员讨说法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他并不清楚,已经移交给保险协会处理,目前是什么进展他还没有接到通知。但是按照《保险法》来看,公司是拒赔的,如果消费者有异议,可以选择走司法程序。

回答2:

如果保险公司继续承保,那么将继续赔付!

回答3:

一般重大疾病保险一旦理赔保险责任也就终止了,你上的是什么保险公司的重疾保险

回答4:

重疾通常是一次性给付,不再给付第二次。
你也可以看下合同上是怎么说的。

住院医疗险如果有保证续保的,在保证续保期间可以理赔。

回答5:

车险一年内若是出现多次理赔的话,第二年保险公司可以拒保,或者增加保费的方式承保。相反若是一年内没出险的(不管有没有理赔,只要有记录都算出险)则可享受九折,连续两年不出险的话享受八折,连续三年不出险的享受七折。期间出险后保费又会回到原来的水平,要享受打折的话得从下一年度开始重新累积。最高只能享受七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