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依法实施罚款处罚,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受害人因为不法侵害遭受的损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如果是罚款,必须上缴财政专户。
如果是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将款项交给受害人,并不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包括拘留)。
调解和拘留之间可以择一。
罚款不是支付给受害人的,是上交财政的。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款项是要上缴国库的
行政处罚的收入上交国家财政,派出所的罚款也一样要上交国家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