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要搬到别的地方去!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不想去新厂按劳动法是不是公司应该有赔偿

2025-05-20 04: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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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

楼上不完全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