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人口多啦,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剧,需求量确实还是有的。另一方面就是一些人的投机心理,开发商的炒作,商品房开发成本也不透明,开发商卖房就像是菜市场卖菜,宰到一个算一个,美其名曰“市场调节机制”,讨价还价谈判技术差的买家最冤枉,还有就是国家政策的引导不当,一方面要宏观调控降房价,一方面还在猛征税收变相提高商品房的成本,这真是一个怪现象。我想房地产市场对于法律而言,也只能界定为私法规范的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没有什么好说的。在中国,估计还是得看政策行事,唯政策马首是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