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年前去世房本是母亲的名字,单位一直没向你们收过物业费,现在一次收20年的物业费,我觉得是不合理的,因为超过两年就失去他的追溯期了,所以已经都过了20年,他已经没有权利收两二十年前的物业费了。
既然父亲走了,是母亲的名字,单位就已经说的已经很好了,单位为什么一直不要?就是一个人钩一个,一间费劲,就等待谁有事儿的情况下一笔给了你,应该不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