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严以执法好,宽以执法的代名词就是选择性执法,法律有一个大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法也有一个原则叫合理行政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作出同等的或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一旦提倡所谓的宽以执法,也就回到了人治的范畴,这个时候有没有所谓的法律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