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注销后,工商需尽快办理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后超过三十天,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和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没有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法人实体依然存在,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结束。
二、未取得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企业,注销企业的步骤如下: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三、取得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企业,注销企业的步骤如下:
1、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1、税务已经注销,不可以拖一年半载再注销工商登记。
2、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后超过三十天,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和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没有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法人实体依然存在,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结束。
注销税务登记后,要在30天内办理工商登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