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到四十小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但有恐吓行为。法律怎么判?有从犯...

2025-05-20 13: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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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第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团伙作案的,根据情节、所起作用确定主从;曾因非法拘禁判处刑罚后5年内再犯的构成累犯。

回答2:

是非法拘禁罪,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