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医疗费垫付责任
1996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的抢救治疗的医疗费,是指从伤者接受抢救治疗起至治疗终结定残之日或者抢救无效、停止抢救时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已经作出责任认定,负有预付抢救治疗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为由,拒绝或者不继续预付抢救治疗费。
抢救治疗费分期预付的,在付足全部医疗费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对预付的抢救治疗费超过其责任部分有异议的,按《通知》第七条规定处理。
2、交强险保险公司的垫付责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该限额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若该机动车方同时持有其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由该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没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的规定投保交强险,应当由该机动车方按交强险责任限额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该限额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一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若该机动车方同时持有其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由该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处理。
这件事有两个途径,一是你所在的保险公司可以替你垫付合理的费用,二是对方去起诉你,到时法院判你该付多少就付多少,当然如果在保险限额内保险公司应该替你掏大部分费用,你自己也得承担部分。
现在你支付不起,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起诉你和你投保的保险公司。
根本没什么嘛,坑人啊,别管让他们起诉吧。自己有钱转移走,大腿骨折要七万,去死吧
如果实在支付不起那就和对方明说,就告诉他真的没钱,要想要钱去法院起诉吧
你家有财产吗? 有就等对方法院起诉吧,静观其变吧 真的没有钱法院也不会把你 怎么样的,大不了拘留几天就 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