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什么时候要加什么时候不要加?还有增值税什么时候能抵扣什么时候不能?

还有所谓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一系列概念求解释。
2025-05-20 0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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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一般来说,企业买卖的物品都是要交的。所未抵扣增值税,是指在国税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发生货物购进业务中,如果取得的货物用于应税产品,其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它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二、增值税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可以办理认证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开具之日起超出180日不可以办理认证抵扣,将进项税摊入采购成本,但是当月已认证,当月没有抵扣完的部分,下月不能抵扣,做进项税额转出,也可以摊入采购成本。

三、不得抵扣的情形: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计提抵扣进项税;

4、其他情况。

扩展资料: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