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理论,西方称之为“区位论”,主要是一种生产布局的理论,其根本宗旨在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法则,即社会经济活动(客体)在空间中的分布、运动、关联等。“区位”一词来源于德语的standort。stand为站立场所、立脚地、站立之意,ort为位置、点、场所之意。我国译作“区位”。区位理论是人类选择行为场所的理论。其一心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区位活动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行为,只有在最佳场所活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区位问题是人们生活的最低要求,人类活动需要一定场所,没有场所,人类则无法生存,区位活动应是与日常生活结合在一起的空间活动的一部分,从理论上讲,人类活动应选择最佳区位,但事实上人类活动选择的不一定就在最佳区位。区位理论是为人类寻求合理生产布局而创建的理论。它研究人文现象或人类行为的区位,侧重研究经济区位。它不仅在地图上描绘各类经济客体的位置,还必须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探讨它的形成条件与技术的合理性等。
城市也叫城市聚落,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人口较稠密的地区称为城市,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城市的行政管辖功能可能涉及较其本身更广泛的区域,其中有居民区、街道、医院、学校、公共绿地、写字楼、商业卖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
城市是“城”与“市”的组合词。“城”主要是为了防卫,并且用城墙等围起来的地域。《管子·度地》说“内为之城,内为之阔”。“市”则是指进行交易的场所,“日中为市”。这两者都是城市最原始的形态,严格地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一个区域作为城市必须有质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