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3次一共8年,公司不再续签,怎么补偿?

08年之前签2次,最后一次是08年4月到2011年4月的
2025-05-22 0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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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第九十七条规定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008.1.1前的工龄因2008.1.1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2008.1.1前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合同是现在今年上半年度到期的话,那么就是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回答2:

可以要求八个月的工龄补偿金。

回答3:

算起满一年算一个月.一年不到满6个月算一年赔.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赔.你的情况用该赔2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愿意给你通诉费得话就是3个月的赔偿金.我是刚办的赔偿金.这是劳动局给的答案

回答4:

每到十年应该得不到补偿

回答5: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然如果你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未颁布之前工资超高的话,也可以分段要求赔偿,08年前是无上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