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的标准是,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全由交强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由机动车一方承担70%(同等责任)或80%(主要责任)40%(次要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责任赔。例如同等责任,医药费是5万,双方各承担2.5万,不明白的可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