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论:房东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房东与包工头均有过错:房东选用“包工头”不当,而包工头无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结论:尤其是受害者不听房东劝阻,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受害者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加重)相应责任;
3、房东与包工头的责任分担——合同中有约定比例的,从约;没有约定的按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相相应责任;
4、此类问题的责任承担,在司法实践中属于疑难问题,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一般由各方调解(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由法官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自由裁定;
你劝阻了他没听,那你就没有责任了,包工头责任大一些,他自己也有承担一部分
你好,这个问题整体来说,受伤工人应该算作工伤。签了合同的,走工伤手续;未签合同的,费用由包工头出,当然你作为受益者,也是可以出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