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土地应该是集体土地性质,因为那里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耕种的土地,不过土地比较贫瘠,特别是新规划的行政办公区和居民居住区,从规划图上看,主要是在旧“横担路”以南,大、小官庄以北,赵家以东,朋河石水库以西。现在农民拆迁问题有些阵痛,但我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
一位在外地流浪工作40余年的“临港人”
问的太笼统了。但临港区大多数应该是集体土地
太专业了,还是打电话咨询吧 755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