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学派对旧制度学派的发展突出的表现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 其具体表现如下: 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制度主义的主要研究对象。但在对此问题的理解上,新旧制度学派有其明显的差异性。凡勃伦把制度归结为思想和习惯,并用受这种心理和精神支配的一般制度来代替社会经济制度。思想和习惯是逐渐形成的,因而制度也有一个历史进化过程,但制度本质是不变的,改变的只是制度的具体形式;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演进,而无突变。可见,凡勃伦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特点是:①研究由现有社会动机决定的社会集团的行为和思想;②揭露资本主义演变的原因,考察社会发展条件的更替、经济技术和社会组织形式(制度)的演变。
新制度学派承袭了凡勃伦的基本思想,但他们不是像旧制度学派那样仅仅研究由人们的心理活动和社会习惯所决定的制度的演进过程,而是更多的去剖析单一制度结构本身的功能。对比而言,我们觉得,旧制度学派注意从纵向的角度,去研究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过程,而新制度学派则是从横的断面去剖析制度结构的合理性,并通过对经济中的弊端的揭露,指出制度结构变革的重要性。加尔布雷思深刻地洞察到,对结构本质的研究比对增长率数量的研究更为符合实际。制度方面的目标比经济增长的目标更为重要。加尔布雷思指责凯恩斯主义所作的量的分析,而推崇自己的制度分析和结构分析的方法。在新制度学派看来,制度只是人类本能和外界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和广泛存在的习惯。现实的经济制度(私有制、货币、信贷、商业、利润等等),只不过是心理现象(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
由此可知,加尔布雷思的新制度学派的研究对象,就其基本思想看,没有摆脱旧制度经济学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对经济生活起决定作用的思想,但是就研究对象本身的解释超出了传统经济理论的范围,接近于社会学。从现象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把研究的重心从量的增减转移到质的方面分析,这里值得注意的,近年来,注重经济学中的质的问题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家普遍流行的问题。1993年诺贝尔奖金的得主、制度学派的道格拉斯·诺思就是以其卓越的制度变迁理论而占了经济学的上风。当然,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还是有一定缺陷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过高估计了心理因素和法律因素等的作用。 反对古典经济学的抽象演绎法,主张制度演进的、整体的方法是制度主义的方法论特征。但是在这种方法的具体运用上新制度学派比旧制度学派要更为明显、更为彻底。
新古典经济学把孤立的个人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这是不科学的。因为,这种方法以其均衡的、静止的分析去研究社会关系的外表,丢掉了各个经济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不能正确反映现实。加尔布雷思指出,如果追究其原因,就在于新古典理论脱离了实际的生活,把经济现实看成是静止的、不变的。因此,新制度学派主张从根本上刷新现代经济理论的方法论的基础。他们指出,由于技术不断变革,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处于不断演变的过程中。制度是一个因果动态过程,所以经济学必须研究变化,研究过程,而不是研究静止的横断面。这就是说,对经济问题的研究要用演进的方法。
我们应当注意,旧制度经济学同样也曾用这种演进的方法分析经济问题,但是他们的特点是把注意力放在考察制度的起因,试图通过对大量的历史资料的分析说明制度的合理性。但是,新制度学派在运用这种演进的方法时,他们着重注意研究60年代后某些具体制度的剖析,寻求解决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改革结构的措施,代替新古典模式的均衡的概念。
由与结构概念本身包含着整体的含义,所以,在对结构演进的分析中,必然会使用整体的方法。所以,新制度学派在经济研究中,应该把注意力从作为选择者的个人和企业,转移到作为演进过程的整个社会。他们强调说,经济学所讲的整体,要大于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总和,所以研究问题不能循着相反的道路。即先研究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再来加总。例如,加尔布雷思的观点就是强调把现代经济生活当作一个整体考察,这样,人们才能更清楚地了解经济运行的规律。
旧制度学派也是反对古典学派的孤立个人行为的分析方法,但是他们并没有从整体概念去阐述制度运行中各个相关因素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注意分析整体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这样,怎么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整体概念就成为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起点。
新制度学派的所谓整体,不只是一个经济概念,它往往不能用数字来表达,如大公司的权力这个概念,既包括经济权力,又包括政治权力,就不能用数字来计量。因此,他们反对正统经济学所采取的数量分析,而强调制度因素的分析。加尔布雷思洞察到主流经济学忽视了的问题,认识到现实中所发生的问题不是仅用宏观经济分析或微观经济分析等方法就能说明的。宏观经济学只注意总需求水平的调节,微观经济学只注意成本和价格的形成,都忽视了社会的制度结构问题,即恰恰遗漏了权力分配问题。新制度学派的这种分析方法,人们通常把它概括为结构分析法或制度分析法。 旧制度学派主张扩大经济学的研究范围,采用整体性的方法,这是同他们采用的以规范经济学为特征的研究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就是说,他们的整体研究是与价值判断有密切关系的,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一切正统派往往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小或增长快慢作为判断标准。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就是好事,否则就是不好的。而国民生产总值只是一种经济价值,它只是各种社会价值中的一种,除了经济价值以外,价值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平等、生态的平衡、人们对闲暇时间的追求等等。所以,经济增长只是实现社会价值目标之一,并且实现这一目标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例如,增加国民生产总值是以牺牲人们的闲暇时间为代价的。加尔布雷思要实现的整体制度目标不仅包括经济价值以内的目标,而且要实现经济价值以外的目标,也就是加尔布雷思所说的文化价值。而社会追求的公共目标就是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综合起来的生活质量。
新制度学派提出的价值判断标准,事实上也反映了从凡勃伦以来的制度主义的一贯想法。尤其是当20世纪60年代,制度下的各种矛盾更加尖锐和复杂了,社会价值判断又是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所不可回避的问题,更何况价值判断是经济理论研究中不可忽视的方法。所以制度经济学中包含着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新制度学派的研究方法有其独特之处。他们制度结构的整体分析和价值分析表明了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各制度因素是相互作用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这种研究方法不仅在西方世界而且在中国的经济改革中引起了人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