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去年年底因为老板强行要加班,导致晚回家,不巧在中途骑电动车摔伤锁骨骨折,能得到厂里赔偿吗?

2025-06-23 0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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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如果事故发生在2011年以后,则只要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经过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统一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相对简单,如果未购买,则可能要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同时注意保留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可以录音录像、寻找证人,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回答2:

属于工伤
参考内容:

回答3:

2011年以前的话,不构成工伤。因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只有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才能认定工伤。